甲方:
乙方: 成都市新都职业技术学校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作,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学生到甲方实习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和贯彻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相关内容。
二、甲方在乙方挑选学生时,需事先告之乙方学生实习岗位、劳动保障、实习补助经双向选择后,甲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实习协议。
三、甲方提供学生实习的一切设备、场所、材料和组织各种技能的培训,负责必要的政治思想教育、相关规章制度、安全操作和规范教育,让学生在实习期间能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目的。
四、甲方每月向学生支付实习岗位津贴 元/月,以及 元/月的绩效考核津贴(加班费另行计算)。
五、学生实习期间由甲方免费提供一顿工作午餐及统一安排住宿。
六、实习方式及实习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实习结束后每个实习学生都必须写实习报告给企业和学校,作为发放毕业证的参考。
七、乙方实习生进入实习单位实习需由甲方购买相应的保险,乙方实习生进入甲方实习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调配,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甲方的《员工守则》、规章制度,严重违纪者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或退回乙方予以处理。
八、乙方学生在实习期满甲方经考核出具实习鉴定,合格实习学生经双向选择可以与甲方签订用工合同,并由甲方报乙方备案。
九、乙方实习生实习期间若属工作时间范围内所发生的工伤事故由甲方负责,并及时通报乙方。若工作时间范围之外因违反学校及甲方相关实习纪律要求所造成的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自负。
十、学生实习期间仍为乙方在校学生身份,乙方要安排辅导老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辅导。乙方对学生的安全、思想、生活、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如遇重大问题,甲乙双方应及时协调处理。
十一、为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调解决。若一方违反上述条款他方可解除本协议。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成都市新都职业技术学校
甲方代表:
日期:2007年 月 日 日期:2007年 月 日